企业提前还贷遭银行拖延,法院判决返还多收利息
近日,武汉江汉区法院判决一起企业与银行间的贷款纠纷案,一家高新技术公司(鑫鑫科技)因银行拖延扣款而多支付了10万元利息,法院要求银行全额返还。鑫鑫科技于2023年10月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,额度为2800万元,约定提前还款须经银行审批。随着项目回款,鑫鑫科技决定提前归还1800万元贷款,并按步骤将资金转入贷款账户。
然而,资金到账后,银行以“内部审批”需时间为由,一直未予以扣划,导致鑫鑫科技多次催促而未果。直到贷款到期的当天,银行才完成扣款。在此期间,银行正常计收利息,累计产生超过12万元的利息费用。鑫鑫科技对此提出异议,但银行以合同规定拒绝返还。
在法院审理中,银行坚持认为提前还款需经过内部审批,不同意鑫鑫科技的请求。法院认为,银行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批,不应因此拖延企业的还款权利。最终,法院判决银行返还多收的利息,案件现已生效。 qy球友会官网
关于冒用企业名义的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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